西电启动“十四五”基建规划编制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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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 (通讯员 黄成龙)6月5日下午,学校在南校区办公楼602会议室召开“十四五”基建规划编制工作和征集建设需求协调会,副校长石峰安排布置“十四五”基建规划编制相关工作。基本建设处、发展规划部、本科生院、研究生院、科学研究院、计划财务处、国有资产管理处、后勤保障部、实验设备处、审计处及国际教育学院、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。

石峰首先传达了 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直属高校“十四五”基本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》(教发厅函〔2020〕30号)以及学校“十四五”规划编制的相关文件精神,并就学校“十四五”基建规划的指导思想、总体要求、编制依据及方法进行了解读,基本建设处就编制内容、编制时间表、线路图及工作分工进行了通报。

石峰在讲话中指出,基建规划是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支撑,是服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服务“双一流”建设,服务国家重大战略,为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、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大学提供办学条件的重要支撑。

在编制“十四五”基建规划的过程中,要坚持立足当前、谋划长远,在全面总结“十三五”基建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,按照目标导向、问题导向、需求导向要求,依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》(建标191-2018)及国家相关建设标准,对照未来学生规模、学校用地、用房现状,测算各类基本办学用房面积缺额和用房需求;统筹各校区(含异地研究院)校舍用房使用情况,聚焦短板弱项找准供需矛盾点,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定位,适度安排支撑国家发展战略、服务学校长远发展的重点项目。

同时,要坚持从严从紧、量力而行。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,从严从紧控制投资总额,算好土地、空间、财力等重要资源要素的平衡账,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和财政收支矛盾,量入为出,精打细算,统筹平衡,确保资金安排要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,与学校财务能力相协调。按照整体规划、分步实施的要求合理设定建设项目的优先顺序,把握好规模、速度、标准。坚决贯彻执行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,遵循基本建设规律,充分论证,审慎研究,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水平,增强规划的可行性、稳定性和权威性。

他强调,“十四五”基建规划对于服务学校“双一流”建设和内涵式发展意义重大,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,坚持协同联动、有序推进,要按照本通知制定的时间表、路线图及工作分工,深入贯彻编制工作原则,采用科学有效的编制工作方法,指定专人对接,按时、按质、按量完成相关工作。

据悉,“十四五”基建规划编制工作已于2020年5月29日启动,基本建设处先后向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现场解读了编制工作安排,并印发了文件通知。按照教育部总体工作安排,学校要在2020年9月30日前通过教育部直属高校基建管理信息系统报送“十四五”基建规划文本。

教育部将组织专家逐校审核方案,“一校一案”形成审核修改意见与学校沟通。学校根据沟通情况修订完善规划方案,提请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,于2020年10月30日前正式行文报送。审核通过后的规划方案将作为“十四五”期间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或备案的依据,五年基本建设规划在实施周期内原则上可调整一次。原则上列入五年基建规划的建设项目,才能在后续五年建设期内经学校决定启动建设。

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

1.核定学生规模(2020年5月29日至6月12日)

2.核算十二项校舍指标 (2020年6月5日至6月12日)

3.征集建设需求(2020年5月29日至6月19日)

4.基建规划编制(2020年6月12日至7月17日)

5.基建规划意见征求 (2020年7月18日至8月14日)